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2 16:00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众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工作政策及动态,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中心编制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中心主动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据此在我中心网站或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市高新一路北一巷综合楼南楼913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柳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zfgjj.liuzhou.gov.cn/zwgk/zzjg/

本中心受理点: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高新一路北一巷综合楼91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0772-2839969。

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之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公开由本中心制定的依申请公开类政务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科室

受理科室:

1、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东营业部

办公地址:高新一路北一巷综合楼7楼 (545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2802577

2、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东路营业部

办公地址:中山东路11号  (545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2125890

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江营业部

办公地址:柳江区拉堡镇柳东路69号(545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7214866

4、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东营业部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南楼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30

联系电话:0772-2558083

5、鹿寨管理部

办公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15号(545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6823616

6、融水管理部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南路融水商贸城3期F栋16号(545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5129063

7、柳城管理部

办公地址: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4号(545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7611966

8、融安管理部

办公地址:融安县工商银行大厦二楼(54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8122253

9、三江管理部

办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雅谷路116号(545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联系电话:0772-861208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可以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new.zfgjj.liuzhou.gov.cn/zwgk/zfxxgkzd/)上下载,也可以到本中心受理科室领取。

为提高工作时效,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由本中心制定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向本中心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营业部、管理部柜台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书》。营业部、管理部收件审核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箱或OA系统送达综合科,综合科应当自接到申请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公开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经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日,但应将延长的理由和时间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处理

1、本中心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暂时退回,待申请人补正后再予受理。

2、对不属于本中心掌握的政务信息,本中心受理科室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中心依据受理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中心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时间比单项申请有所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报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再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中心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的,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建议申请人采用免费的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信息。

三、监督方式

我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四、附则

《指南》由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调整。本《指南》于即日发布。

附件: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书.doc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