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6-10-10 16:11   

 

→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缴存人及配偶可就其名下同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居住的,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别墅等,不包括无合法产权的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铺、车库、地下室等非自住住房的构筑物。)

 

**特别注意**我中心装修提取业务实行“先定额预提取、后差额补提取”的两阶段模式,线上办理的为定额预提取。(每位缴存人预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夫妻双方均在我中心缴存的,双方分别按各自定额申请,合计预提取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装修实际支出超出预提取额度的,自定额预提取办结之日起2年内,缴存人可凭装修合同(自行装修的,提供建材采购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及施工方出具的收款凭证等)、实际支付装修的费用凭证(包括装修付款发票、收据、转款凭证等)前往线下柜台申请办理差额补提。

 

 

→  线上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关注“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

 




第二步:在左下角菜单依次选择“公积金”→“公积金查询办理”

 

 


第三步:在登录界面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点击“开始认证”



 

   


第四步: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第五步:点击“我要提取”,如未绑定银行卡,请点击右下角的“银行卡管理”,点击后会再次进行人脸识别,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六步:阅读《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承诺书》,无异议则选择“同意”




第七步:选择“装修提取”

 



第八步:确认“账户余额”、收款“银行卡号”等信息,选择“我要提取”

 




第九步:房屋已出证的,无需变更“房屋查询渠道”,请直接选择“产权所属地区”,并在“房屋查询方式”处选择“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单元号”“房屋坐落”其中之一填写;

房屋买卖合同已备案但未出证的,“房屋查询渠道”请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填写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填写“可提取金额”,点击“申请提取”,提示办理成功后等待到账即可

 

 

*温馨提示*

1.填写项目请按照不动产权证或合同信息严格填写,任何偏差都会导致系统无法查询到房产信息;

2.每人每10年可按装修提取类型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最多提取15万元,提取金额不满15万元的,差额不予补提;

3.如线上无法成功办理,可前往我中心官网,办公时间、业务咨询电话一栏,点击“查询营业部、管理部联系电话”(http://zfgjj.liuzhou.gov.cn/wsbs/ggfw/bszn/tqzn/202602/t20260210_3722802.shtml)进行详细咨询。

 

通过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第一步:进入我中心官网首页 http://zfgjj.liuzhou.gov.cn/ ,点击“公共服务”下的“网上服务大厅”

 




第二步:选择“个人用户”,并选择您方便的登录方式登录

 



第三步:选择“我要提取”

 



第四步:选择“装修提取”,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阅读《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承诺书》,无异议则选择“同意”

 



第六步:房屋已出证的,无需变更“房屋查询渠道”,请直接选择“产权所属地区”,并在“房屋查询方式”处选择“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单元号”“房屋坐落”其中之一填写;

房屋买卖合同已备案但未出证的,“房屋查询渠道”请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填写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填写“可提取金额”,点击“申请提取”,提示办理成功后等待到账即可。

 


*温馨提示*

1.填写项目请按照不动产权证或合同信息严格填写,任何偏差都会导致系统无法查询到房产信息;

2.每人每10年可按装修提取类型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最多提取15万元,提取金额不满15万元的,差额不予补提;

3.如线上无法成功办理,可前往我中心官网,办公时间、业务咨询电话一栏,点击“查询营业部、管理部联系电话”(http://zfgjj.liuzhou.gov.cn/wsbs/ggfw/bszn/tqzn/202602/t20260210_3722802.shtml)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