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   发布日期: 2025-03-27 16:33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工作要求及《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三、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按柳州市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流程办理。

解读:

1.自付清全部房款(不含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2.同一房源,缴存人可按上述三类材料之一作为提取起始时间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5%。

解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需要支付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比其他房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要求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