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龄审核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6-04-13 16:40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柳州市实际,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龄审核要求,现就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平稳运行,更好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促进二手房流通,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现结合柳州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二、编制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267-2017);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45-178-2024)。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龄审核要求

借款申请人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加贷款期限之和由不超过35年调整为不超过40年。同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贷款申请是否适用本通知,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