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12-30 15:4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支持无房缴存人住房消费,经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1946号);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

(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桂建发[2022]7号)。

三、具体内容解读

(一)根据柳州市租金水平上调租住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从9600元提高至10800元。

2.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妻双方的租房提取总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5600元。

3. 积极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5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多孩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登记需提供能够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

4.缴存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住房支出全额提取。

(二)租房提取政策、业务流程按照《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调整的通知》(柳房金规[2018]3号)、《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规则及线上业务办理范围的通知》(无编号文件〔2022〕45号)、《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柳房金〔2022〕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