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房金〔2026〕2号 关于放宽一次性提前结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16 16:31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文件

柳房金〔2026〕2号

关于放宽一次性提前结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放宽一次性提前结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限,由自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延长至五年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2026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