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聚才住柳”三项补贴暖心上线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6-05-22 16:46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切实支持灵活就业群体安居需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印发《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及《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补贴实施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享受“聚才住柳”三项补贴。

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领取补贴权益。其中,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完成首次缴存后,即可享受200元开户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在享受开户补贴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缴存补贴,最高2000元;灵活就业缴存人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正常还款可享受贷款利息补贴,最高2400元。所有补贴均直接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开户与缴存业务;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联办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三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对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消费需求,支撑城市人才留存与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优化服务、精准落实政策,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共享制度红利,助力其在柳州安心就业、稳定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