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补充)

  发布日期: 2016-10-25 17:16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情况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柳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市属六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中心下辖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六个管理部,市中心本级内设综合科、审批一科、审批二科、其他住房资金科、财务科、稽查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等八个职能科室。

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九)根据管委会的统一决策,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中心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合 计

行政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单位

参公管理

其他

事业单位

编制数

 84

 

84

 

 

 

实有人数

 82

 

82

 

 

 

  在职人数

 82

 

82

 

 

 

  离退休人数

 10

 

10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10

 

10

 

 

 

遗属

 

 

 

 

 

 

  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31

 

31

 

 

 

三、关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的收入和支出。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3,298.92万元。其中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286.9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3,298.92万元。其中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3,298.92万元为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为城乡社区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8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6.41万元,其他支出365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两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支出共113.61万元,比上年减少24.81万元。其中由于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为零,比上年减少22万元;公务接待费33.95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会议费16.4万元,比上年减少4.69万元;培训费63.26万元,比上年增加2.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