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2-10 10:45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柳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柳州市行政区域(含市属五县)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中心下辖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六个管理部,市中心本级内设综合科、审批一科、审批二科、其他住房资金科、财务科、稽查科、法规科、信息管理科、中山东路营业部九个职能部门。

   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九)根据管委会的统一决策,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中心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含市属五县)84人,参公事业编制8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5人。参公事业在职84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格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554.74万元,同比增加255.82万元,同比增加7.7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4.74万元,同比减少144.18万元,同比减少4.37%。

   2.上年结余收入400万元,同比增加4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400万元,同比增加4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55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9%,同比增加881.2万元,因支出类别重新划分,上年无此支出;项目支出2,673.5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75.21%,同比减少625.38万元,减少18.9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0.01%,同比增加0.48万元,上年无此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05%,同比增加37.16万元,上年无此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0.34%,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3505.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8.60%,同比增加218.18万元,增长6.6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1.2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4.79%,同比增加881.2万元,因支出类别重新划分,上年无此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5.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14%,同比增加635.69万元,因支出类别重新划分,上年无此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44%,同比增加162.53万元,因支出类别重新划分,上年无此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8万元,占基本预算支出9.42%,因支出类别重新划分,上年无此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67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21%,同比减少625.38万元,同比18.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8%;商品和服务支出841.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0%;其他资本性支出1272.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60%;其他支出3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46%。

   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15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2万元,项目支出2,273.5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门面维修。

   住房保障支出3,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56万元,项目支出2261.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障、中心日常运营业务费、设备采购及大型修缮、中心信息系统建设等。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8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88万元,2016年(上一年)该项预算为33.95万元,增加0.93万元,同比增加2.74%。主要原因是: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0万元,2016年、2017年均未安排该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2.88万元,同比减少1.07万元,同比减少3.15%,主要用于安排公务活动的接待。减少原因主要是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减少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去年无此项费用,无新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一台,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0万元,2016年、2017年均未安排该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去年无此项费用,主要原因为根据单位情况,保留通讯用车一台。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1,412.5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30.13万元,增长269.39%。其中集中采购1,35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95.75%,同比上年增加970.09万元,增长253.68%;分散采购6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4.25%,上年无此种采购类型。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绩效预算的项目6个,总金额2,441.54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91.32%(以财政部门批复为准)。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至2016年底,固定资产总额为3,681.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406.22平方米,价值1,752.78万元;办公车辆1台,价值36.6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价值183.4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08.6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柳州市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