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柳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中心下辖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六个管理部,市中心本级内设综合科、审批一科、审批二科、筹资运作科、财务科、稽查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和中山东路营业部共计九个职能科室。
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九)根据管委会的统一决策,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仅含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4人,参公事业编制8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5人。参公事业在职83人,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35.2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892.39万元,减少23.94%。支出总计2835.2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892.39万元,减少23.94%。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835.2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7.92万元,占比93.39% ;其他收入1.01万元,占比0.04%;上年结转和结余186.34万元,占比6.57%。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2157.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7.39万元,占比 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647.92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953.17万元,减少26.47%;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157.39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789.79万元,减少26.80%。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57.3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9.79万元,下降26.8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根据公开表格作表述)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57.3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8万元,占 0.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6 万元,占 1.72%;城乡社区支出2.86万元,占0.13%; 住房保障(类)支出2109.09万元,占97.7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55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157.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项目因故未能实施,项目资金已由财政收回;二是部份项目未完成,余款将在2018年继续支付。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 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文件要求,安排资金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37.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余款将在2018年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2.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退休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由财政按规定直接下拨 。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422.6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3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信息系统项目1000万元未能实施,项目资金已由财政收回;二是部份项目未完成,余款将在2018年继续支付。 。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6.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7.49万元、津贴补贴235.24万元、奖金23.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28万元、退休费8.41万元、奖励金258.37万元、住房公积金65.35万元、购房补贴9.34万元;
公用经费81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02万元、印刷费28.29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5.78万元、邮电费52.28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11.71万元、维修(护)费271.96万元、租赁费1.81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16.46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被装购置费25.60万元、工会经费9.91万元、福利费9.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9.13万元。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4.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 0.4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1万元,下降4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万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93.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93.9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6.1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可使用车辆为1辆,资产归属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7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本部门 2017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均为 0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均无变动。其中,支出情况为: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0%,本部门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647.92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4.4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良好。为了顺利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中心在项目组织管理,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到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管理的总体水平较好;在产出和效益方面,总体上达到了预设的年度目标,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财政绩效管理部门核定,我中心2017年无项目绩效评价,只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29万元,比 2016年减少 368.53万元,减少31.24%,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7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34.91万元、工程支出36.85万元、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