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工作报告
(经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同意)
2021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公积金监管处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要求,强化“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便民”、“利民”的主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额65.9亿元,同比增长9.39%;归集缴存余额173.63亿元,同比增长12.46%。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46.67亿元,同比增长4.76%;累计提取404.37亿元,同比增长13.05%,累计提取率为69.96%。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2021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92笔、贷款金额26.4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5%和29.93%;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64.74亿元,同比增长10.0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94.88 %,较年初下降2.08个百分点;年末贷款逾期率为0.34‰,控制在年度工作指标之内。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21年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71亿元,同比增长14.37%;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上升0.06个百分点;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16.7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2亿元;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亿元。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一)强化政治引领,建设忠诚可靠的干部队伍。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中心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公积金事业中深入人心、落实落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
强化党建带动,锤炼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建带动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把好廉政关口,注重选拔任用政治素质过硬,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全年共提拔科级干部4名,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14名,安排科级干部岗位交流5人次。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实干作风,树牢心系群众的服务理念;真抓实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培养和实干锻炼,激励干部积极上进、奋发有为。
强化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督促干部队伍学法守法、遵守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准则,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热情公正、依法依规、廉洁规范的做好公积金管理服务,不断优化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
(二)攻坚克难,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系统开发上线工作。
2021年上半年由于人民银行征信上传标准发生变化,我中心自主核算系统上线工作严重受阻,跨省通办工作无法推进。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倒排工期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抓落实层层分责任。中心全体同志加班加点通力合作,克服了各委托贷款银行提供数据时间不统一、业务数据量巨大的难题,利用短短三个月时间完成了软件开发、数据核对和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2021年11月15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系统正式成功上线。
(三)积极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根据《2021年柳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具体工作部署,我中心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重点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及企业减负工作。
1.通过完成自主核算系统的开发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多部门跨平台数据共享、完善监管平台黄页信息、设立9个“跨省通办”专窗、组织开展“三个一百”活动等措施,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相关任务。据统计,全年通过住建部监管平台代收代办“跨省通办”业务19件次、正常退休提取1989笔、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14854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64181笔、“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网办117笔,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2021年中心继续执行《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措施的通知》,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缴存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适度降低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2021年共办理10家企业的缓缴申请,涉及职工4085人,金额1026.15万元,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四)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催建催缴、归集扩面工作。
1.2021年中心共发出催告通知书168件,其中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57件,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5件,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94件,少缴住房公积金的12件。
2.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到螺霸王生产基地等十多个灵活就业人员密集区域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宣传;下发了《关于完成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账户开户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自愿缴存的推广工作,截至2021年底,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人数2220人,完成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考核目标要求。
(五)严格执法,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1.加强了执法队伍组织建设,拟定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积极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中心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57人,满足了30个执法岗位的需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做好中心行政执法人员的资质认定、培训、执法法规的公示等工作。
2.制定《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层层落实责任,联合纪检和公安部门,充分依靠群众,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中心与柳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中介参与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向市公安部门移送骗提骗贷材料32份,成功打击组织违法骗提中介人员3名,查获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346笔,提取总额2100余万元。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骗提事件呈逐年减少的趋势。2019年中心依规处理人数为517人,2020年为228人,2021年94人,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六保”“六稳”,做好贷款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2021年,中心落实中央“房住不炒”重要指示精神,合理发放住房贷款7292笔共计26.48亿元,从资金供给端保持我市房地产供需平衡,有效防止房价大幅波动;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业务,有效降低贷款楼盘项目风险和抵押风险,缩短了贷款审批时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遭受差别对待,缴存职工获得更大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2.中心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对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监管的通知》精神,印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办法》,成立逾期贷款催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逾期贷款催收和风险防控责任。通过电话人工催收、加强逾期信息送达、司法介入进行催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协助催收、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逾期贷款等方式,取得明显效果。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金额为565.34万元,逾期率为0.34‰,较年初0.91‰实现了大幅下降,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指标。
(七)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推动电子稽查工作全面实施。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运用电子稽查工具对业务流程全面管控,及时发现、及时推进、及时跟踪、及时总结。2021年中心上报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稽查报告等工作材料24份,完成历史遗留及不规范疑点数据的核查整改8万多条,完成近400条风险预警指标的核查整改工作。中心通过进一步强化内部稽核审计,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安全规范运行。
(八)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以系统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以数据共享、贷款自主核算为基础,打破区域壁垒,实现主要业务“全城通办”、“全区通办”和“跨省通办”;在原有柳州住房公积金APP、网厅、官方微信公众号、龙城市民云基础上,2021年完成了支付宝城市生活号、招商银行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模块的测试上线,继续拓宽业务线上办理渠道,优化、新增了购买商品房提取、提前还贷、变更贷款扣款账户等线上业务种类,单位、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项主要业务。2021年,提取线上业务占提取全部业务的41%,归集线上业务占归集全部业务的87%,归集提取业务综合离柜率达到63.57%,线上逐渐成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主要形式。
2.以业务创新提升服务体验。中心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精神,根据业务特点,重新设计和优化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精简提取、贷款等业务中不必要的材料5类。
3.以机构建设促进业务发展。截至2021年12月在全市共设置4个营业部、5个管理部,实现行政区域业务全覆盖。2021年除柳东营业部入驻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外,中心在各大商业银行设立提取和贷款联办银行网点,截至2021年12月共开设工行鱼峰支行等29个提取业务银行代办点,42个贷款受理联办网点,大大提高职工办理业务的便捷度。
三、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021年,经过同志们的团结努力,我们的工作被动局面得到了有效地缓解,我们的干部队伍也得到了有效的锻炼和进步;但是,要真正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我们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公积金保障群众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能力,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
(二)受机构改革暂停中心招录公务员政策影响,干部不足的问题日益明显;激励干部队伍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任重道远。
(三)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的滞后和中心基础工作的薄弱,极大的限制了缴存扩面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四)数据共享水平的不足和中心业务系统历史数据的冗杂,限制了公积金管理服务有效性和精准性。
(五)中心业务系统处理能力,还不能为公积金管理服务快速适应新环境要求和创新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面对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工作还必须殚精竭虑、艰苦奋斗、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在攻坚克难中推动中心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四、2022年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强基上轨年”活动,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强基础、上轨道”,有效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更加安全可靠、更加优质高效。
(一)业务运行目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不低于65亿元;
2.百分之百满足群众合规性提取需求;
3.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规模不超过23亿元;
4.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8‰以内。
(二)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总要求,做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坚持在强基础、上轨道、开新局上下功夫,全力抓执行,切实打开工作新局面。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队伍要过硬,要奋发有为
坚持党建带动,结合教育培养和实干锻炼,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锻炼培养素质过硬的优秀干部,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激励干部队伍凝心聚力、积极上进、奋发有为;强化廉政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营造干部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实干作风,激励干部树牢心系群众的服务理念,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2.系统要可靠,要充分赋能
扎实推进公积金业务有关方面系统数据共享的实现,提升大数据对公积金管理服务的支撑能力;加强中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自检完善,保障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保障系统功能开发和对业务创新、业务改造的充分赋能,服务“冲还贷”、“公转商”等新业务开展;进一步提升现有业务的系统支持力度,有效优化和发挥网厅效能,完善对贷款自主核算、征信报送系统等的匹配支持,完善对贷款抵押管理等贷后管理工作的支持。
3.政策要有效,要科学完善
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及时梳理现有规范性政策文件,系统科学的整合、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现有具体政策制度的合法性、适应性、操作性研究,完善贷款发放轮候制、自愿缴存制度等政策制度;及时研究、适时出台和有效实施新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开展“冲还贷”、“公转商”等有关政策。
4.数据要扎实,要完整清晰
开展历史冗余数据清查整理,清理历史冗杂数据;加强系统稽查,扎实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存疑数据整改,排除运行风险,形成完整清晰公积金管理系统的数据基础。规范业务档案管理流程,切实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5.业务要畅通,要规范便捷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回应群众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冲还贷”、“公转商”等公积金服务新业务;全面梳理“跨省通办”和各项公积金日常业务,进一步畅通业务服务通道,优化业务流程环节,不断提高各项业的受理、审核、流转、反馈等业务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水平。
6.服务要优质,要规范高效
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心系群众的服务理念;加强公积金业务服务设施保障和服务环境建设,对标政务服务要求,规范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热情公正、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的公积金业务服务。
7.管理要有效,要科学精准
结合经济形势和我市公积金管理外部环境,积极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优化资金管理模式,合理进行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增值收益。
结合群众需求和各项公积金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切实提高对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房开企业、银行等各业务合作单位的管理水平,科学采用有效技术支持、搭建有效管理服务沟通平台、完善有效管理措施,畅通中心与缴存单位、缴存人和各合作单位的沟通合作渠道,有效提高缴存业务、贷后管理等业务的有效性、精准性。
8.执法要有力,要依法履职
加强学法普法和公积金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职与宣传推广有效结合,切实完善强化催建催缴履职工作,降低履职缺位违法风险,为行政执法工作打牢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完善应对性行政执法履职程序,采取科学有效执法方式,切实改善住房公积金应对性行政执法的被动局面;深入开展骗提骗贷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骗提骗贷和违法中介,有效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和广大缴存职工利益。
9.环境要融洽,要宣传引导
切实研究、找准宣传工作目标和宣传要点,科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种有效渠道、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让广大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切实增强依法参与公积金制度、合法使用公积金的理念,形成我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和合规使用的融洽社会环境和良好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