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4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24第一次管委会通过议题:
(1)《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2)《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其他住房资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4)《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
(5)《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2. 2024第二次管委会通过议题:
(1)选举第五届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2)《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版)
(3)《关于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通知》
(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的通知》
3. 2024第三次管委会通过议题:
(1)增选第五届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上限及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
(3)《关于委托兴业银行柳州分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柳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4个营业部,5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39人,其中,在编66人,非在编7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674家,净增单位424家;新开户职工2.94万人,净增职工0.05万人;实缴单位7085家,实缴职工37.37万人,缴存额73.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37%、0.13%、5.08%。2024年末,缴存总额788.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5%;缴存余额214.96亿元,同比增长7.3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4年,19.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8.62亿元,同比下降1.3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96%,比上年减少5.25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573.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8.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5%、16.72%。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47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89万笔315.38亿元,贷款余额172.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95%、6.22%、0.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17%,比上年末减少5.3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65笔2983.7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1488.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776.6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406.83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70笔35827万元,累计贴息1239.9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6.76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亿元,1年以上定期15.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1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17%,比上年末减少5.3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63077.35万元,同比增长5.29%。其中,存款利息9469.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3601.0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9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32711.64万元,同比增长6.0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0666.60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07.61万元,其他437.4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30365.71万元,同比增长4.53%。其中,增值收益率1.47%,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83.5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582.14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783.5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06.7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16.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7082.9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3171.54万元,同比增长21.20%。其中,人员经费1878.01万元,公用经费201.66万元,专项经费1091.8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3.06万元,逾期率0.08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16.43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96%,国有企业占30.78%,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1.8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8%,灵活就业人员占0.85%,其他占0.04%;中、低收入占98.39%,高收入占1.6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00%,国有企业占19.41%,城镇集体企业占0.35%,外商投资企业占1.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1%,灵活就业人员占1.42%,其他占0.22%;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5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80%,租赁住房占9.5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4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9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7%,高收入占1.7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0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66%,比上年末增加0.0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950.0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64%,90-144(含)平方米占83.38%,144平方米以上占4.98%。购买新房占83.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86%),购买二手房占16.9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2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4.7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83%,30岁-40岁(含)占44.66%,40岁-50岁(含)占14.81%,50岁以上占2.7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6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38%;中、低收入占99.49%,高收入占0.51%。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3.69%,比上年减少2.4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落实“保交楼”项目支持政策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持续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房提取的方式也更为灵活,2024年共为58298位缴存人办理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5.62亿元,同比增长26.44%。长效落实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2024年中心共为1475位缴存人办理1.49亿元提取业务用于支付首付款。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门槛,调整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多孩家庭及新引进人才贷款额度上限,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贷款投放比上年增长16.72%,平均单笔贷款金额40.87万元,比上年增长7.73%。
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保交楼”项目支持政策。创新实践“用已竣工楼栋房屋替换停工楼栋房屋向购房人交付”解决思路,积极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开企业、委贷银行,在理顺权责关系、提供资金保障、实施政策帮扶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完成对融安县5个换房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计金额131.8万元,系全区住房公积金行业内首例实现以换房达成“保交房”的创举。2024年共有 42个“保交楼”项目进行了楼盘备案,中心2024年对“保交楼”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 253笔,金额10264.3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中心新增桂林银行柳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柳州市分行2家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全市现共有13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4年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291元。根据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柳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4年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90元(市区)、1690元(五县)。
2024年度柳州市(含五县)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23年的5746调整为582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98元(市区)、168元(五县);2024年度柳州市(含五县)企业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自愿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24%,具体缴存比例自行确定。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支持力度,缴存人异地购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024年共办理2022笔9741.27万元的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极大缓解缴存人异地购房、还贷的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20万元;G类及以上新引进人才作为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G类人才上浮25%,F类人才上浮50%,E类及以上人才上浮100%;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由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12个月(含)以上调整至6个月(含)以上;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4. 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减轻借款人自筹资金压力
2024年办理405笔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助力借款人免自筹结清原商贷所需资金19602.90万元,极大的减轻了借款人资金压力。
5.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如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的利率分别为2.35%和2.85%;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的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4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动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下足功夫,在保民生和促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打造过硬的服务品牌。以“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为指引,以打造服务品牌为目标,持续开展服务效能提升活动,全年共有1个业务大厅获评“政务服务标杆大厅”、4个营业部管理部服务窗口获评“红旗窗口”,6人次获评“服务之星”、“巾帼文明岗”和“政务服务标兵”。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快速响应、即时解决”的工作思路,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年共收到经营主体“企业诉求”热线办件155件次,实现“第一时间响应、全量主动联系、反映问题全部解决”的目标,“好差评”系统全年度满意评价61467件次,满意率连续两年居99.7%以上高位。三是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清单。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清单的7个住房公积金关联事项,及时做好流程梳理、要件确定、系统调整等工作,在营业部管理部开设9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实现市、县(区)的全覆盖,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政策上的红利、服务上的便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在2025年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上,中心作为全市四家优秀单位代表之一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单位,扎实推进数据治理,努力为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健全数据资源体系奠定基础。一是通过源头管控提升主要业务链条数据质量,以提取业务系统模块改造为突破口,提高增量业务产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二是重点整改专项历史数据质量问题。对存量数据中身份证不准确的个人数据、长期睡眠的个人账户、僵尸单位账户等“老、大、难”问题,分门别类,有序开展专项重点整治。截至2024年12月,共处理单位账户7211户、个人账户6129户,涉及金额4045.6万元;其中为3618名沉睡账户归属职工重新确认了公积金权益,找回认领金额464万元。三是重点完善主要数据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实施常态化数据质量检核,形成数据质量问题“消存量、控增量”常态机制,截至2024年12月,共核查处理隐患数据31159条,完成处理问题共计51项。通过数据治理,公积金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为业务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具体做法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认可,纳入了《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向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推广。
2.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利用
中心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2024年新增交通银行银企付接口、工商注销企业查询接口,实现单位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可使用交行银企付产品在线支付,中心业务系统根据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单位自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业务。中心相关业务数据在自治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已完成编目、挂接等数据共享工作,提供9个数据实时查询接口,3个文件方式共享;自治区大数据局、龙城市民云、财税平台、智桂通以及15家商业银行均通过上述平台使用中心提供的共享数据,满足了政务服务部门、金融机构、缴存个人的数据查询需求,降低了政府、企业服务成本以及个人的办事、融资成本。
3.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建设
中心通过数据赋能,实现了对“跨省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各项服务改革的全面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可线上办理业务种类占比已超过90%,单位线上缴存、个人租房提取、个人离退休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实现自动审批。2024年元月2日,中心出现公积金提取业务峰值,当天中心共办结提取业务5675笔、金额10267万元,其中线上业务(笔数)占比为87%。中心系统在满足缴存人不断提升的需求中,在一次次的重大服务保障中,实实在在的经受了考验。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经验做法获得住建部办公厅发文推广;
2. 中心获评2023年度柳州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考评优等级;
3.中心获评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优秀部门;
4.中心获评2024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优秀等级;
5.中心获评2024年柳州市政府网站提质增效优秀等级网站。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4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为立案查处1件,为行政处理案件;在履行完相应法律流程之后,对2023年立案查处的1件行政处理案件已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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