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导班子团结全体员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政府制定的我市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现了新进展,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公积金归集基本完成预定目标。2020年1-6月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6亿元,受疫情影响比上年同期下降7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46 %。
2.公积金贷款增长较快。2020年1-6月,共为全市约3200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 42 %,贷款逾期率为0.98‰,贷款余额为131亿元。贷款发放额及逾期率均控制在市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之内,贷款资产质量优良。
3.归集拓面顺利开展。2020年1-6月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7595个,其中工商数据导入开户7279个,柜面申请开户316个,新增汇缴人数12518人(含自由缴存者121人)。
4.收益增加明显。截止2020年6月,中心增值收益完成1.23亿元,同比增长9.82%。在2020年6月底前,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及经费共计1.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本年度,预计完成增值收益率为1.6%,达到自治区考核满分标准。
二、 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抗击疫情,支持我市各单位复产复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重要精神,支持社会复产复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桂建发〔2020〕2 号)、(桂建金管〔2020〕3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措施的通知》,采取以下措施:
1、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降低生产成本。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缴存困难的企业,经中心审批同意,企业可按照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为职工缴存2020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至2020年6月,总共为99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涉及职工21465人,金额9661.17万元。同时,中心配合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时上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完成情况表》,完成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降低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成本的总结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及柳州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降成本41条政策措施情况表(2020年第一季度)。
2、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帮助职工共渡疫情难关
2020年1-6月,中心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联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最低工资及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效能的通知》等文件,取消了房产评估报告,减轻了职工负担。
职工所在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已获我中心批准的,2020年7月31日前视为连续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暂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困难的借款人,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 2020年1月至6月期间如未还款不作逾期处理,截至2020年6月,为3名职工办理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所购二手房房龄上限标准顺延一年;提高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已婚职工家庭提取额提高至18000元,未婚职工提取额提高到12000元。至2020年6月,累计办理租房提取11571笔,金额10816.42万元。
(二) 优化营商环境,转变管理模式,加强服务意识,注重效率与质量
1、打造全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转变管理模式。
继2018年完成业务核心业务系统改造,2019年以优秀等次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验收以来,2020年我中心继续进行业务系统精细化打磨,各项功能日趋丰富完善,监管更加科学严密,服务日益便捷高效。中心内部利用先进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服务多样化;中心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办理途径。至2020年6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放柳州住房公积金APP、网厅、官方微信公众号、龙城市民云等多种业务办理方式,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购房提取(纯公积金贷款购买)、还贷提取、租房、退休等绝大部分业务,同时升级12329人工服务平台和短信平台。
3、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减证为民,方便群众。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精神,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自治区“八通一”工作布置,我中心规范了住房公积缴存、提取、贷款流程和材料:
一是精简办理要件,取消缴存单位登记时所需的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法人证副本、职工工资表等,相关信息全部通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平台获得;二是取消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付款凭证;取消建造翻建住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三是退休提取公积金取消退休证;第四提取死亡职工账户余额转入本人银行卡的,取消继承公证书,法院文书;第五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办理贷款,取消评估表等。
4、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能
2020年中心上半年已做到公积金提取购房地址为本市且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购买外市住房提取的,3个工作日办结;提取手续办结后,资金当日到帐;
加强线下服务;一是增加提取公积金网点。至2020年6月,我中心与各大商业银行加强合作,共开设工行鱼峰支行、建行沿江路支行等27个银行代办提取点,职工可就近办理提取业务。截止2020年6月线下办结业务中提取线上业务占同类全部业务的39.32 %,归集线上业务占同类全部业务66.58%,中心逐步实现线下受理向网上审批模式的转变。二是与银行合作推广贷款联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是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打通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多窗受理、群众跑多次的痛点和堵点,整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该项工作在2020年1-6月全面推开,截止2020年6月底,共办理贷款联办业务约 2400笔,各环节衔接良好,平均办理速度较之前提升约50%,同时中心使用银行柜台作为贷款业务联办受理窗口,在广西公积金系统也属首次尝试。
5、严格执法,确保公积金各项业务有序进行
坚决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扫黑除恶、骗提骗贷”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中介产业化非法操作,制定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失信人管理办法》,骗提骗贷行为得到极大的遏制。2020年1至5月,中心累计发出《限期退回骗取公积金通知书》个人版75份,发出协助退回骗提住房公积金函件(单位版)88份。
6、积极开展公积金缴存拓面工作,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
一是根据《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企业开办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1-6月中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推送的信息新增开户单位 7595个,新增缴存人数12518人。二是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让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国家公积金政策红利,大力落实柳房金规〔2018〕2号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柳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截止2020年6月,总共121名自由缴存人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三是大力支持职工住房刚性要求,落实中央“房住不炒”重要精神,严格落实限高保低,出台了柳房金〔2020〕7号 《关于调整2020年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的通知》,规定柳州市含五县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各为2311,最低缴存额各为91元。(五县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各为72元)。
7、规范窗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惠民安居,真诚服务”作为文化理念,中心不定期举行业务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反腐倡廉警示,落实依法办事,提高个人素质,中心对外窗口部门保持了较低的服务投诉率,在各项综合服务评比中得到社会的肯定。中心注重缴存职工良好的办事体验,提供洁净的办公环境,在营业大厅设置空调等候区、一次性自助饮水设备、自助充电桩、免费WIF、个人自助电脑、免费复印机和爱心雨伞等便民设备,受到职工的欢迎。
规范执法资格,遵守执法流程,中心绝大多数在编工作人员已取得公积金执法证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积金业务规范》,《国家公积金提取、归集、贷款业务规范》,2020年1-6月,未发生重大业务失误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