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3-27 17:13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23第一次管委会通过议题:

(1)《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请示》

(2)《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报告》

(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其他住房资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关于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

(6)《关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相关费用的请示》

(7)审议《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柳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11个处(科),5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42人,其中,在编68人,非在编7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672家,净增单位660家;新开户职工2.75万人,净减职工0.08万人;实缴单位6661家,实缴职工37.32万人,缴存额69.7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00%、-0.21%、3.61%。2023年末,缴存总额715.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1%;缴存余额200.27亿元,同比增长5.4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3年,19.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9.45亿元,同比增长16.5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5.20%,比上年增加9.43个百分点。2023年末,
提取总额514.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2万笔15.8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7.06%、23.86%。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79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4万笔296.92亿元,贷款余额171.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78%、5.63%、-0.5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55%,比上年末减少5.1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0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8505.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323.5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当年贴息额532.51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7035827万元,累计贴息833.14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

(四)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2.76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20亿元,1年以上定期5.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4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55%,比上年末减少5.1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59910.07万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存款利息5482.5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4421.3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2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0859.96万元,同比增长5.6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8486.2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32.66万元,其他741.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9050.11万元,同比下降0.94%。其中,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43.4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06.7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43.4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50.79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16.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9500.7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616.78万元,同比下降3.99%。其中,人员经费1855.66万元,公用经费221.77万元,专项经费539.3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25.16万元,逾期率0.4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16.43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45%,国有企业占31.24%,城镇集体企业占0.36%,外商投资企业占1.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1%,灵活就业人员占0.82%,其他占5.34%;中、低收入占98.65%,高收入占1.3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55%,国有企业占19.06%,城镇集体企业占0.31%,外商投资企业占2.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1%,灵活就业人员占1.62%,其他占6.18%;中、低收入占99.64%,高收入占0.3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93%,租赁住房占7.4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2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0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3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1%,高收入占1.3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8.3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57%,比上年末增加0.1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771.8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12%,90-144(含)平方米占80.69%,144平方米以上占6.19%。购买新房占79.3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86%),购买二手房占20.6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5%(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0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0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33%,30岁-40岁(含)占44.53%,40岁-50岁(含)占16.16%,50岁以上占3.9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3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68%;中、低收入占98.32%,高收入占1.68%。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18%,比上年减少10.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落实“保交楼”项目支持政策情况。

在惠企利民上展现新作为,增强公积金保障性。一方面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助企纾困。继续实施缓交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与工会、职代会协商一致后办理缓交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截至12月底累计受理24个单位的缓缴申请,缓缴人数达5786人,缓缴金额3268.94万元;受理2个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涉及人数84人,减少缴存金额5.1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另一方面,保交楼稳民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保交楼”项目支持政策。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有 42个“保交楼”项目进行了楼盘备案,中心2023年累计对“保交楼”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 432笔,放款金额15031.40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持续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缴存人可以按需逐月支取公积金支付房租,2023年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基础上,中心拓宽了租房提取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实现全市租房提取均可线上申请办结。2023年全年,中心办理86989笔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4.44亿元,同比增长22.02%。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3年中心新增桂林银行柳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柳州市分行2家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全市现共有13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2023年中心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3家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全市现共有11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948元。根据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柳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3年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市区)、1430元(五县)。

2023年度柳州市(含五县)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22年的5565调整为574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2元(市区)、144元(五县);2023年度柳州市(含五县)企业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自愿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24%,具体缴存比例自行确定。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公积金利用效率,2023年10月新增购房提取业务途径——缴存人可直接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购买我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有效缓解缴存人购房首付压力,同时对同一住房购买交易,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该提取额仍可计入缴存余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政策出台后至年末,累计办理220笔提取,使用公积金抵扣首付款金额2517.06万元,有效支持群众住房消费,促进柳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未做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即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如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柳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2023年全年共计有217位职工加装电梯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1296.15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3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在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下足功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不断取得新成效。

1.聚焦服务群众,坚持着眼职工实际需求提升服务。一是持续提高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通办水平。落实落细“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全城通办”工作要求,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住建部明确要求2023年底前需落实的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共有13项,中心已开通20项,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办事难的问题。结合政务服务“微改革”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全链通办”工作的落实,实现群众“一次办成多件事”的目标。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和强化服务咨询的反馈处理质量,做到发现问题迅速响应、妥善处理、及时反馈。把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的重要参考,及时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市民信箱留言的处置反馈工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评连续3年获满分,其中2022、2023年连续两年获超满分、全市排名和分类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满意度均达99%以上。

2.聚焦问题短板,持续推动服务提升的改革创新。一是积极进行业务创新。推出“冲还贷”业务,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省心省力;推行贷款材料“免费寄”改革措施,为职工节约开支;制定《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效率行动方案》,在银行审批用印、抵押办理等各环节压缩时限,切实提升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二是扩大业务网点覆盖面。线下通过设置4个营业部、5个管理部业务大厅、32家委托银行提取业务代办网点、42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窗联办”网点,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全城通办”更便利。

3.聚焦群众需求,拓宽服务渠道,持续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致力于向群众提供舒心满意的一流政务服务。缴存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龙城市民云APP、智桂通APP、支付宝APP、网上服务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及部分银行线上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绝大多数业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 让数据多跑路”的工作目标。2023年,提取线上业务占提取全部业务的80.93%,归集线上业务占归集全部业务95.46%,分别比上年增长26.66%、0.12%,业务服务离柜率逐年提高。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积极推进与人民银行征信“总对总”信息共享接入工作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全国首批参加“总对总”征信信息共享的试点单位,在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上下功夫,经程序设计开发、系统对接、信息报送测试验收, 征信“总对总”于2023年8月正式上线,实现征信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报送。

2.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建设

一是不断拓宽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取业务类型及服务范围,优化整合提前退休提取线上模块,推出二孩(含)以上家庭租房提取、五县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等线上服务,实现高频业务“零材料”办理。二是为新服务、新政策落地实施提供支持,完成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新业务功能模块的开发、测试、上线工作。

3.开展数据治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

一是围绕住房公积金风险隐患稽查整改、双贯标检查整改,开展历史冗余数据清查、治理工作;二是通过参加广西“护网2023”网络攻防实战演习,发现并修复系统网络漏洞,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完成了2023年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切实保障公积金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荣获2021—2022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

2.信息管理科科长杨柳荣获2021—2022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个人;

3.中心党支部获评柳州市直属机关五星级党支部;

4.中心获评2023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良好等级;

5.中心获评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三等奖。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3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为立案3件,均为行政处理案件,其中和解处理2件,已结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后续工作拟在2024年完成。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3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