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异议处理办理指南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5-04-24 11:15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认为关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征集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相关或者已经过时的,可以向中心提出异议,要求予以更正。
一、征信异议处理受理网点:
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前台。
二、征信异议处理申请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中心前台可提供复印服务)、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心前台提交征信异议处理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中心前台可提供复印服务)、《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
(二)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缴存人提出的异议问题进行初步核查,如属于中心上报数据造成的,则受理异议处理并指导缴存人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如不属于中心责任的,则退回材料。
(三)中心自确认受理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
三、征信异议处理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核查使用);
(二)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用于办理异议处理的相关业务”);
(三)个人征信报告(本人签名并注明“用于办理异议处理的相关业务”);
(四)《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五)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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