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来源: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6-05-06 17:5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受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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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登记号:

借款申请人信息

借款申请人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

缴存中心

现工作单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居住状况

现住房建筑面积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个人收入情况

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其他

月收入

人员身份

共同申请人(配偶)信息

配偶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

缴存中心

现工作单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个人收入情况

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其他

月收入

共有人信息

共有人姓名1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与借款申请人关系

联系方式

共有人姓名2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与借款申请人关系

联系方式

购(建)房信息

售房单位/个人

联系方式

收款银行名称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房屋形式

房屋结构

产权人姓名

房屋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单位售价

  /m²

不动产权证编号

购房合同编号

/现售证号

房屋总价

首付金额

贷款信息

申请贷款金额

(大写)

元(小写)

贷款类型

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大写)

元(小写)

商业银行贷款金额

(大写)

元(小写)

申请借款期限

还款方式
















声明、承诺及相关授权条款

1.本人委托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以本次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贷款。

2.本人申请办理逐月冲还贷( )()否;配偶申请办理逐月冲还贷()(   )否。

3.本次为本人(及配偶)第      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4、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的授权你中心将本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数据库(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并同意你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向上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保存、使用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审查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担保人资格和贷后管理等贷款相关事项。

5.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的授权:你中心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可通过有关部门核查与本次贷款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不动产信息、涉税信息、婚姻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信息等。

6.本人郑重承诺:此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并将及时配合办理贷款相关业务。若本人不满足贷款条件或未及时配合办理贷款相关业务,且未主动撤销贷款申请,同意授权你中心撤销此贷款申请,相关材料无须退回本人。

7.本人已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内容,本授权书有效期从授权之日起至本人贷款结清之日止。

8.本人将严格遵守约定按时还款,如有违约或逾期情形,同意直接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人无异议。

9.本人同意: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与缴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在离职后2个月内主动申请转入灵活就业缴存人账户继续缴存;逾期未办理的,授权你中心将本人账户自动转入灵活就业缴存人管理。

10.本人自愿按照你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则办理,愿意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可能的风险、后果和违约责任。如最终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的责任和损失,本人自愿放弃向你中心追究一切相关责任的权利。

(请借款申请人手抄划线文字):

以上表内所填内容均为中心工作人员与本人面谈时所填,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借款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手印)                                  (手印)                       

共有人(签名):

   (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