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代办委托书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代办委托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配偶 (身份证号: )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元,作为购买位于(房屋坐落) 住房的首付款,转账验证码为:JK 。
本人现委托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柳州市房产交易所预售资金监控账户。
户名:柳州市房产交易所预售资金监控账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账号:45050162004509800000
(未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需填写)本人当前的婚姻状况为:□已婚,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下述承诺:
一、本人承诺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一切资料、证件内容无虚假成分,并授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信息,授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登记、民政婚姻登记、公安身份证登记、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等外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及配偶相关信息,核实住房消费真实性,因材料错误、信息虚假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如撤销房屋交易、注销购房合同或合同确认无效的,本人同意无条件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对伪造合同、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材料等骗提套取行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向本人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本人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取人签字(指模):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