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广西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   发布日期: 2024-12-24 16:09   


2024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央、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全面推进公积金法治建设,为柳州市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责任落实

中心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坚定不移地把中心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本中心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及中心各部门负责同志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以来,多次通过支委会和周例会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中心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法治学习,全面提升法律素养

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督促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机制,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首要内容,作为中心支委会会前学法、党支部主题党日学法、全员学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以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首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武装,树牢法治理念,积极主动践行,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取得更大成效。

(二)坚持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清单要求,全面梳理、调整中心业务流程及材料要件,实现离职销户提取“零材料”、全自动审批。通过提升服务效能,制发了《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业务流程的通知》及《租房提取业务流程优化指引》等文件,全市租房实现自动机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实际困难和发展,引导企业依法定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三)坚持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执行力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本中心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均经支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切实落实中心法律顾问制度。中心长期聘请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协议、处置重大事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2024年,中心完成对《关于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的通知》等3个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四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严防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积极做好与区级层面公布的证明事项清单衔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截至目前,中心共收到12345热线转办工单2199件次,市民信箱信件1236件次,全部按时限要求在平台办结并向职工反馈。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柳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中心权责清单,梳理形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和法制审核内容,为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中心全体执法人员采取在线培训等形式,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全员轮训,并组织中心行政执法人员观看线上庭审直播,切实强化中心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水平。

(四)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心依法督促单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按照依法治市要求,建立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方式,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有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中心按照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对投诉人通过现场投诉、信访等各个渠道受理的单位被投诉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投诉事项进行纠正处理,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宣传、执纪约谈等形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维权,坚持惩教结合,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立案等方式,督促单位积极履行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整改,维护住房公积金法律尊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024年,中心各执法相关部门共受理268件住房公积金维权案件。各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及中心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为71名投诉人成功维权,追回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57.13万元。

(五)坚持推动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完善服务管理系统

中心通过数字赋能,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及商业银行共享数据嵌入提取业务流程,实现提取业务环节的数据自动录入、自动核对,“以治促用,以用促治”;在减少人工二次录入、减少提交材料,提升缴存职工服务体验的同时,提高增量业务产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目前已实现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婚姻查询、不动产查询(五县)、征信“总对总”查询、购房网签备案业务融合。通过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现状和存在风险,通过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持续提高中心风险防控能力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六)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中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干部职工中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聚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并通过以考促学,在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中心全员开展普法知识测试。二是制定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同时,制作并下发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学习材料,提高中心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实现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是通过媒体资源融合,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服务举措,借力合作银行扩大公积金制度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方式相对单一。中心在法治宣传内容和方式上仍相对传统,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中,法治宣传创新上谋划还不够深,仅限于常规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性活动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对法治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当前,我中心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公积金建设的生动实践。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道路上前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二)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制作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基层群众和中小企业的法治宣传,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以信息化建设助力执法工作增效,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高效统筹执法资源,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开展骗提骗贷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公积金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探索解决制约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工作的编制、人员问题,优化法治队伍结构。通过法治讲座、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等方式,进一步统一中心干部思想认识,强化干部法治意识。着力培养中心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适用、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强、业务精、懂法律、会执法的公积金行政执法队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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