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15]26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银发[2015]26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
(一)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85%下调至4.6%,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1)。
(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下调至1.75%,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活期存款利率保持不变(具体水平见附表2)。
(三)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6%下调至1.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下调至2.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5%下调至3.25%,下调0.25个百分点。
附表:1.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2.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附表1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利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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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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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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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内(含一年) |
4.85 |
4.60 |
二、中长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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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五年(含五年) 五年以上 |
5.25 5.40 |
5.00 5.15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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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五年以上 |
3.00 3.50 |
2.75 3.25 |
附表2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利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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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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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期存款 |
0.35 |
0.35 |
二、定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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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存整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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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半年 一年 二年 三年 |
1.60 1.80 2.00 2.60 3.25 |
1.35 1.55 1.75 2.35 3.00 |
(二)零存整取、整 存零取、存本取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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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三年 |
1.60 1.80 |
1.35 1.55 |
(三)定活两便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 同档次利率打 六折执行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 同档次利率打 六折执行 |
三、协定存款 |
1.15 |
1.15 |
四、通知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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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七天 |
0.80 1.35 |
0.80 1.35 |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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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上年结转 |
0.35 1.60 |
0.35 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