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566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标  题:
柳公积规〔2026〕7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金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公积规〔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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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柳公积规〔2026〕7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金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13 16:43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

柳公积规〔2026〕7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金额

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金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往前追溯五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政策规定继续执行,由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413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202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