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积规〔2026〕6号 关于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龄审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13 16:38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

柳公积规〔2026〕6号

关于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房龄审核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龄审核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龄审核要求。

借款申请人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加贷款期限之和由不超过35年调整为不超过40年。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政策规定继续执行,由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413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2026年4月13日印发